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优惠政策

济南,历城,七里堡2024-12-10 09: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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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具体地点:嘉恒商务大厦 微信号:k15315111163 联系人:凯文毛 1、所得税率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2、“两免三减半”(取消)。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人才安居奖励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为:龙华新区320W(100%配套),宝安区320W(100%配套),光明区240万(80万),福田区170万(10万),其他区域均160W。 4、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 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7、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 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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