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专精特新申报条件是什么

济南,历城,东风2025-02-19 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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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具体地点:嘉恒大厦B座501 联系人:康广雷 申报条件: 1.在潍坊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政策。企业市场前景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上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 3.企业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济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3、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 4、有不良信用记录; 5、有其他违法违规或存在失信惩戒行为的。 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如实填写《潍坊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承诺书等),上报至所在辖区县经信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经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提出初审推荐意见,填写《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并正式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三)市经信委根据区县经信部门推荐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四)市经信委根据集中审核推荐意见,对拟公布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经信委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五)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结果,提请市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并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六)对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发布。 专精特新主要内容: “专”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精”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特”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新”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管理服务 第九条 市经信委将对潍坊市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管理提升、融资服务等方面优先提供适需有效的针对式服务。 第十条 对确定为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一企一技术”、“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等。 第十一条 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将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进行复核,对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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