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检索后的审查流程
济南,历城2022-06-30 14: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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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审查通知书
检索后,审查员开始对申请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发现文件有缺陷的,应当发出第一次审查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综合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将尽可能指出申请文件的全部缺陷
2.答复
申请人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应当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第一次答复的期限为4个月,中间通知的期限为2个月)。答复可以采取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形式,并视为正式答复。申请人主动删除或者变更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的,并主动将说明书记载的与原权利要求的主题缺乏单一性的技术内容作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主题
3.收到申请人的答复后继续审查
,审查员首先确定继续审查的文本是否超出范围,所陈述的意见是否可以接受,修改后的文本是否克服了第一次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是否还有其他缺陷。必要时进行补充搜查。审查员也可以采用会议、电话讨论、现场调查等辅助审查手段。
4.结案。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将严格按照标准审查程序进行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实质性审查。即授权、拒绝和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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