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常见问题汇总解答!
济南,历下,经十路历下段2024-07-25 09: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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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明申请被驳回,可以再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吗?
发明申请被驳回后,如若专利申请人对于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复审委请求复审。但若对复审委的决定依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基于专利法中第九条中的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可知,专利申请人在申请被驳回后,不能基于同一方案再进行专利申请。
也就是说,同一方案如果不进行任何实质的改变,则不能再次申请;但如果申请人在原方案的基础上,通过改进某些技术手段,使其成为新的技术方案,如此,便可基于新的技术方案重新进行专利申请。但是,改进后形成的新的技术方案是否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结合方案中的具体技术手段,判断该新的技术方案是否满足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
4、如何办理专利权人变更申请?
第一,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第二,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著录项目变更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另有规定的除外;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变更费200元。
第三,一件专利申请的多个项目同时发生变更的,只需提交一份申报书;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的,即使变更的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分别提交各自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第四,同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包括如下:
0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的,如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
0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专利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0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0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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